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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法治报:从小荷初露到花开满池——解码三晋大地“东方之花”40年成长史


《山西法治报》( 2024年4月15日头版)

从小荷初露到花开满池

——解码三晋大地“东方之花”40年成长史

熙春四月,踏着和风细雨,《山西法治报》步入不惑之年。40年不算长,但足以见证被誉为“东方之花”的调解工作从籍籍无名到花开遍野的壮阔里程。

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我省第一次人民调解工作会议召开后,调解组织和人员如新笋破土,朝气蓬勃地在各地市迅速复苏、生长。1993年,在当时政策的激励下,仅司法行政一域就有超20万的人民调解员。

四十余年,“晋”路之上的“东方之花”走过怎样的成长之路,其实我们一直都在关注着、见证着、参与着。近日,记者先后走访省司法厅、省调解协会、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法院和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区分局巨轮派出所四家单位,以典型“小窗口”照见40年“花开”大历程……

司法行政——

专业护“花”四十年

1984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人民调解委员会专项整顿工作,推动人民调解委员会向基层和社会其他领域延伸。

1991年,按照省委相关指示要求,省司法厅对全省人民调解组织进行了新一轮的整顿。

2006年,调解专业领域的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出现,成立医疗、交通、物业等社会热点领域调解机构。

2023年,第十一届全国调解理论和实践研讨会在我省召开,彰显我省调解影响力与日俱增。

……

作为人民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行政调解的省级指导部门,省司法厅的“大事记”中,字里行间都流淌着40年来为擦亮“山西调解”金字招牌所付出的心血。

尤其是践行“十四五”规划的这些年,省司法厅印发《山西省司法厅人民调解组织备案工作办法(试行)》《山西省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办法(试行)》等文件;力抓“调解进基层”活动、开展“枫桥式司法所”创建三年行动、以调解“进市场”“进企业”创优营商环境;联合省调解协会和山西调解学院通过线上培训、选树典型、等级评定等举措加强队伍建设;创新推出全国首档“媒体+司法”多元沉浸式融媒专栏《调解“晋”行时》……“东方之花”在悉心浇灌下更加生机勃勃——

太原市“调解+保险”模式、大同市“枫桥式司法所”创建、朔州市“网格+调解”对接、忻州市商事调解工作、吕梁市“非诉听证息访”调解模式、阳泉市“五色预警”机制、晋中市村(居)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晋城市业务经费保障机制、长治市“访调对接”机制、临汾市法律志愿者调解工作、运城市四级矛调中心建设都取得了积极成效,一大批模范调解员涌入大众视野,为社会和谐添砖加瓦。

譬如,我省首位走进人民大会堂的人民调解员——中煤平朔集团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首席调解员王军,将调解融入企业综合治理,成功调解3000余件纠纷,为企事业单位和群众挽回近亿元损失。

去年,在我省8万余名“王军”和2万余个调解组织的凝心聚力、呕心沥血下,数万件矛盾纠纷化干戈为玉帛。

众人拾柴火焰高。近年,为了在矛盾集中领域持续破冰,省司法厅携手公安、信访、法院、检察院等重点单位,强化内外联动,于2022年实现省市县三级访调委全覆盖。截至目前,人民调解组织成功入驻175家法院、265家公安机关、159家信访单位,“东方之花”成了更多群众摆脱烦扰的“法宝”。

调解协会+调解学院——

新手上路“花”更盛

追寻我省调解工作的奋斗足迹,近年来,在省司法厅的指导下,调解协会和调解学院破茧而出,为“东方之花”注入新鲜血液。

2019年12月,山西省人民调解协会(现名称为“省调解协会”)成立,在全国相关工作的赛道上一马当先。2020年5月,该协会成立了全国首家人民调解员协会党支部,党建工作经验受到了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肯定。2021年,省市两级调解协会覆盖全省,再次领先全国。

一路走来,为了全面护航“东方之花”高质量发展,省调解协会专注于行业自律、行业指导和行业服务,积极贯彻“338”工作思路,即做好坚持一个统领、打造一个品牌、守好一块阵地“三个一”,做好转变工作理念、转变工作作风、转变管理理念“三个转变”,做好党建、班子队伍建设、协会联动、制度建设、“大调解”格局、协会发展、党委中心和信息化建设八项基础工作。

在省调解协会争先创优的奋进中,省访调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省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省银行卡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6家调解组织接连亮相,为欣欣向荣的调解行业再添新枝。

功以才成,业由才广。调解人才是“东方之花”常青不败的根基。2020年7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首家调解学院——山西调解学院,由省调解协会和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携手创办。

从专门设置法律事务人民调解方向,到把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纳入培训范围;从全面引导大专生开展模拟调解、参与基层实践,到着眼实现“批量生产”骨干调解员;从讲法律、讲理论,到讲心理、讲技能;从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促进条例》立法工作,到开展《乡村振兴中诉调对接的困境与对策》课题研究……在学院全力按下提质调解队伍、化解基层难题的“加速键”后,“东方之花”愈加繁盛。

人民法院——

常伴常守“花”渐“红”

“1973年至1984年,审理各类民事案件8677件,调解率85%……”翻开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法院的院志,记者发现“东方之花”在我省法院系统早已有迹可循。

“20世纪90年代初,法院主要对民事案件开展调解,法官兼职调解员。由于当时法院对调解的重视程度远不及现在,所以在相关机制、队伍建设方面都有所欠缺。”和“东方之花”打了30余年交道的杏花岭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冯建军回忆道。

从无足轻重到全面提倡,“东方之花”在法院系统的深耕跨越半个世纪。2005年,杏花岭法院将搞好调解工作作为民事审判的突破口。2006年,该院强调“重调息诉”原则,推动调解工作贯穿案件审判全过程……“东方之花”在法院人的心中日渐升温。

2012年,秉承着调判结合、调解优先原则,杏花岭法院在审理一起金融借款纠纷案中,充分发挥调解作用,几轮耐心调解后,28案撤诉9案、调成19案,成功化解了一批易引发群体事件的案件。

2013年,该院开始深入推进诉调对接工作,与辖区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构建了“庭对所”“法官对社区”等覆盖全区的诉调对接纵向联调网。同时,该院出台相关政策,实现了诉调对接工作的规范化、有序化。

此后,“东方之花”在我省法院系统更是乘风而行、一路高歌。诉调对接领域从保险、医疗、金融,扩展到知识产权、著作权……只用了短短几年时间。

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的意见》。杏花岭法院结合实际,构建“153N”多元解纷工作机制,并于次年设立了太原市首个以法官名字命名的法官工作室——“冯建军工作室”,开启了法院解纷新模式。2022年年初,杏花岭法院诉前调解中心、老杏干调解工作室也正式揭牌,“东方之花”在行耕不辍中赢得掌声无数。

“2003年,我调了300余起案件;2023年,调了2300余起案件。”冯建军笑着说,“调解的案子越来越多、成功率越来越高,群众对法院的满意度也与日俱增。”

公安派出所——

后起之秀丰“花”容

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派出所鲜有民警研究“调解”。2024年,派出所鲜有民警不研究“调解”。40年光阴荏苒,“东方之花”在我省公安系统由弱渐强。

走进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巨轮派出所,该所副所长闫威告诉记者,1991年他刚参加工作时,“调解”都是“偶遇”。“上下班或巡逻期间遇到了纠纷,就上去调一调。”

那时,民警调解的案件以打架斗殴为主,对于生活中琐碎的家长里短,群众要么关起门来自己化解,要么求助居委会等“身边人”评理,极少有人找民警调解。

1999年,“110”登陆我省公安系统。借着“电波”的力量,偶尔有群众报警求助解纷,但调解业务对公安民警而言依旧屈指可数。此后10余年,随着时代的变迁和信息技术的发展,民警出手调解的次数亦有所增长,但“东方之花”在警营里仍旧不温不火。

直到2016年,巨轮派出所被太原市公安局确定为“四项建设”试点所后,“东方之花”才真正摆进了该所民警的工作计划。

“我们顺势而为,全力推进‘三级联调’。对于可以现场调解的案件,当即调处并制作调解协议书;对于不能现场调解的,社区民警完备相关工作后就会及时组织当事人开展调解;对于疑难杂症,我们会积极联系社区、司法所等单位联合调解,想方设法化解矛盾。”巨轮派出所综合中队副中队长强雁翔介绍道。

2019年,我省公安系统将“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工作提上日程,巨轮派出所由此细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并摸索出了“访、查、化、建”矛排“四字经”,矛调体系建设在该所初现成效,“东方之花”于潜移默化中“盛开”在民警的学习笔记和日常工作里。

2020年,巨轮派出所再接再厉,紧抓“联动化解”机制,以“四色档案”分类矛盾纠纷,方便民警对症下药。2021年年底,该所又主动对接杏花岭法院,在所内设立法官工作室,建立诉前联调工作机制,通过“东方之花”解开群众心结。

2022年,巨轮派出所被命名为全国“枫桥式公安派出所”,荣誉背后,绚丽绽放的“东方之花”熠熠生辉。

“花开”40年,显现顽强生命力。解码“东方之花”成长史,既印证了“调解”的韧劲儿,也展现了山西调解工作为民解忧的“实诚”劲儿。未来的日子,“花”开依旧“花”更红!


(来源:山西法治报)


日期:2024-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