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回大地,爱洒人间。扶残助弱,情暖三晋。在第32个全国助残日来临之际,省司法厅、省残联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情暖三晋 关爱残疾人”专项活动,以残疾人法律需求为导向,以五大举措为抓手,提供更加便捷、精准、优质法律服务,增强残疾人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一是加强法援宣传,扩大法律援助知晓率。利用“全国助残日”“残疾人文化周”等时间节点,深入康复机构、托养机构、集中安置残疾人单位、特殊教育学校等场所进行宣传,促进残疾人法治思维和行为习惯。二是健全服务网络,实现法律援助全覆盖。建立残疾人法律援助对象信息共享机制,完善残疾人法律援助服务档案,落实精准服务。扩大残疾人法律援助服务范围,将涉及残疾人损害赔偿、劳动保障、婚姻家庭、赡养抚养、财产继承、社会保险、拆迁补偿等民生事项全部纳入法律援助服务范围。建立健全五级联动互补残疾人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实现残疾人法律援助全覆盖。三是完善服务机制,增强法律援助获得感。设立残疾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切实落实首问首办、一次性告知、一站式服务等工作制度以及“代受理”和“点援制”等便民举措。对特困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和多重残疾、一户多残及老残一体、孤残儿童等群体免除经济状况审查,凭残疾证直接予以法律援助。四是增加服务供给,推动法律援助普惠制。推进法律援助场所无障碍环境建设,实现法律援助机构服务窗口“临街落地”,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推进信息和交流无障碍,以优越的环境、优质的服务、优良的秩序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五是打响服务品牌,提升法律援助影响力。持续开展“法援惠民生 关爱残疾人”品牌活动,积极总结推广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经验。落实《法律援助法》规定,鼓励和支持各级残联在司法行政部门指导下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探索“法律援助+免费法律咨询便民工程+村(社区)法律顾问+扶残助残”工作模式,整合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力量,为残疾人提供提供咨询、调解、代书、代理、辩护等无障碍法律服务。
同在阳光下,有爱不孤单。下一步,全省各级司法行政部门、残疾人联合会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落实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残疾人法律服务需求,加强基层创新实践典型培植和先进经验推广,充分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推动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
(来源: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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