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全省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领域行政立法工作能力和水平,提升行政立法在推动、引领、保障全省高质量发展中的基础作用,9月4日至7日,省司法厅举办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行政立法专业能力提升培训班,省直27个相关部门和单位、11个设区的市司法局相关负责同志参加培训。
培训班邀请司法部、省人大常委会、省委党校、山西大学等专家学者,讲授国情省情、环境立法理念及实践、社会民生领域立法思路、特点和实践、行政立法基本常识等内容,安排了生态环境方面的现场教学,组织所有参训单位大会交流近五年行政立法工作情况,编辑、印发《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行政立法概略汇编》。
参训同志们认为,此次培训立足我省实际,形式灵活、方法多样,课程设计合理、学习效果明显,要以此次培训为契机,不断提升自身工作能力,为推动我省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行政立法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和才干。
(来源:厅立法三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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