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编制好《2023年山西省人民政府规章项目计划》,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高政府立法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集省政府规章立法建议项目,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我省行政区域内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定的事项和具体行政管理事项,需要制定省政府规章或对现行有效的省政府规章进行修改、废止的,可作为建议内容。
二、征集要求
写明建议项目的名称,说明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和有关依据、理由及主要内容,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条件成熟的,一并提供草案文本和其他相关资料。
三、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月10日。
四、提交方式
书面建议发至山西省太原市学府街41号山西省司法厅立法一处,电子邮件发至sftlfyc@126.com。请在信封或邮件主题注明“规章立法项目建议”。
对征集到的立法项目建议,省司法厅将认真研究,充分论证,并以适当方式反馈。
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山西省司法厅
2022年12月8日
(来源:厅立法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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