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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晋”行时】怀胎十月诞下死婴,
医患双方情绪对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员过关斩将
寻真相


“晋小调”讲案例

医疗纠纷的调处是人民调解中专业性较高、难度较大的一项工作,它要求调解员们既得懂调解,也得懂医学专业知识,目前我省11个市都建立了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成立了十四年的临汾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凭着多年的调解经验,成功调处了多件医疗纠纷,成了当地医患双方的贴心人。

临汾市某医院办公室内,医患双方正争执不休!原来几个小时前,王大姐的儿媳刚刚剖腹诞下一名男婴,谁料,孩子出生后竟没有心跳,被当场宣布死亡。儿媳在整个怀孕过程中一切检查都正常,进产房前也无异样,符合顺产的条件,只是后来因为产程不顺,医生才紧急给儿媳进行了剖宫产,怎么会发生这样的悲剧呢?王大姐一家认为是医生耽误了胎儿的最佳娩出时间。为解决这起医疗纠纷,临汾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王丽宁负责此次调解。

医疗纠纷相对于其它社会矛盾,具有专业性强、患方情绪容易激化等特点。调解员王丽宁必须快速处置,先安抚患方情绪,再引导双方到合理合法解决问题的轨道上来,然而这个过程并非易事。有着九年调解经验的王丽宁,充分发挥女性调解员有耐心、亲和力强的优势,与患者家属共情。经过四五个小时的倾诉倾听,王丽宁终于把调解由被动变为主动,推动调解正式进入医疗纠纷化解的流程。

明确责任,最关键的是尸检。但王大姐一家自愿放弃尸检,给责任判定和接下来的调解工作增加了难度,对于事件的调查以及结论的认定,调解员既不能误判医院的责任,也不能有损患方家属的合法权益,无疑需要下更多的功夫。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员如何在复杂多变的事件中寻找真相?将纠纷从院内转到院外,调解员最终能否帮双方妥善解决?


(来源: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


日期:2023-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