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小调”讲案例
近日,家住晋城市沁水县秋梅的丈夫老陈,在和同事大强、老杜、刚子喝完酒后,独自一人溺亡在了工作单位附近的一条水渠里,后经法医尸检判定系酒后失足落水溺亡。事情发生后,秋梅一家陷入了悲痛中,她认为,大强、老杜和刚子作为酒局的参与者,应该要为丈夫的死承担责任。
原本这四人是共事十几年的同事,私交也很好,结果就因为一顿酒,彻底翻脸。大强、老杜、刚子现在更是极力撇清自己和这件事的关系。为了解决此事,秋梅和家人主动到晋城市沁水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申请人民调解。
吉书俊
晋城市沁水县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
专职人民调解员
山西省一级人民调解员
擅长调解:家事矛盾、劳务纠纷
对于秋梅丈夫的突然离世,三位同事深感惋惜,不过他们却一再强调,因为那天是秋梅丈夫组的局,后来也是他自己喝多了酒,没等上刚子送他自行离开才出了意外,责任怎么能由他们承担?面对这类纷繁复杂、各说各有理的纠纷,调解员有时也很难理出头绪。
那么,这起悲剧到底是怎么造成的?醉酒后共饮人是否该担责、这一死亡赔偿纠纷又该如何化解呢?
(来源: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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